經過這次實驗,再也不花那麼多時間煮肉燥了。簡單用蒜末稍微爆香再加點醬油煮個五分鐘的肉燥吃起來也蠻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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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肉燥,有人用絞肉,有人用肉丁。以往都是用絞肉做肉燥,十分好奇用肉丁做出來的肉燥是什麼樣子,於是上市場買了塊「最瘦」的五花肉回來(老闆說五花肉就是三層肉,這種肉帶皮而且肥,肥得可怕)。
回家後將肉燙熟,用冷水沖涼(希望可以沖掉一些油脂),然後切成小丁。切好將近兩斤的五花肉丁,小指頭握刀握到發麻伸不直,終於知道為什麼做肉燥時「怕麻煩就用絞肉」。因為怕切傷手,家裏只有一把花了三百多元買回來的日式廚刀,用了幾年,從沒磨過,雖然還是可以切傷自己的手指頭,切起肉來卻真的是辛苦。果然「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」。
接下來是爆香切碎的蒜頭末和蔥頭末。本來以為容易,卻炒了半小時,好不容易才炒出顏色和香味。加進肉丁翻炒,又炒了半小時。不知幾時才能炒出「微焦」的顏色,看起來可以了,就這樣吧。倒些米酒,倒些醬油,放兩塊碎冰糖,再把廚房裏找得到的香料(也只有湯用胡椒粉、肉桂和八角)全加進去,再加水蓋過肉丁,大火煮滾後換小火慢慢燉……
味道如何呢?不知道,還在爐火上燉。聞起來倒是香,可惜是世俗的肉燥香味。不知道為什麼肉燥裏要放那麼多香料,蒜頭、紅蔥頭、油蔥酥、五香、肉桂,還有人放蔥段。可不可以只用醬油和肉煮出絕美的肉燥呢?
h評論:是比較香,可是肉太大塊,而且不夠軟,還是用絞肉好了。
s評論:喜歡吃絞肉。
y評論(用動作表示):只吃得下豬皮和肥肉,瘦肉咬咬就吐出來。
自評:真的是太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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